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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今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抱团闯市场合作有了定心丸
作者姓名:王超英  何永坚
作者单位:[1]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法案室主任 [2]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
摘    要:保证合作社有“户口”目前,全国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多万个。过去,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常无法获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出生、没户口”,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活动也受到诸多限制。

关 键 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民专业合作社  市场  法人资格  民事责任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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