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B公司的登记行为应否予以撤销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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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世于.对B公司的登记行为应否予以撤销的思考[J].工商行政管理,2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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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世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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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永康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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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A公司由自然人股东应某、黄某共同投资,于1994年8月经浙江省永康市工商局核准登记。1999年4月A公司股东会以经营效益不佳为由决议解散,并提交了如下材料:①股东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②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③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主管机关于同年6月1日核准其办理了注销登记。B公司于1997年6月经当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由应某(与A公司中股东应某是同一人)、金某、黄某三个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应某为法定代表人。于1999年4月(与A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时间接近)申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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