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后售:亏损企业改制的有益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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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建伟,孙雪芳.先租后售:亏损企业改制的有益尝试[J].现代经济探讨,1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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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建伟 孙雪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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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启东市委研究室
(曹建伟),启东市体改委(孙雪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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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两年来,启东市在企业改革实践中探索出兼有租赁特征、转让实质、股份制内涵的“先租后售”的企业改制形式,为持续亏损的乡镇企业迅速走出困境找到了出路。 一、做法与特点 “先租后售”,就是对严重亏损或资不抵债的企业,在一次性转让难以实现的情况下,采取对集体资产中固定资产部分实行租赁,流动资产部分实行一次买断,承租者必须按股份制要求进行改制,重新进行工商登记,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待时机成熟,集体再将固定资产全额转让。 这种改制方式,有以下三个特点: 1.解决“顽症”:特效性。乡镇企业高负债经营现象较为突出,一旦发生经营亏损,尤其是持续亏损,职工工资、有关规费上交、债务索偿等,都可能使企业陷于十分被动。“先租后售”式改制.企业和承租者都能接受,而且绝大多数能重现生机。我市有3家乡镇办砖瓦厂.实行租赁前累计亏损313万元,职工工资不能兑现,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难以支付,预收砖款没有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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