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革工作尚未完成(一)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革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以2002年11月18日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859号文件)为分水岭,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2年之前主辅分离被作为改善国有企业绩效的手段,改革重心落在“增效”上,强调主辅分开、减员增效,操作中常采用“冷冻”、“隔离”的做法,没有实现主业与辅业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上的真正分离,存在辅业分而不离、离而不立的现象。2002年底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在保证主业规范化、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侧重于搞活、放活辅业,强调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目的是从产权上、财务上、资产上和人员上解开主辅业之间藕断丝连、非市场化的关系纽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