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今年1月1日,《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生效。新文本在排列方法和对一些术语的解释上进行了更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国际商会对多种贸易术语解释的正式规则。《通则》作为一种国际贸易惯例,为人们所普遍认识和接受。《2000年通则》相比《1990年通则》变化不大,仍分为四个基本不同的类型,即"E 组"(启运)、"F组"(主要运费未付)、"C 组"(主要运费已付)和"D 组"(到达),共13条贸易术语。与《1990年通则》相同,在《2000年通则》中,所有13个术语项下当事人各自的义务均用10个项目列出,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义务对应了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的义务。原来买方和卖方的义务是分开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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