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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之法——读新企业破产法有感
引用本文:郝维英.规范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之法——读新企业破产法有感[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1):128-128.
作者姓名:郝维英
作者单位:长治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山西,长治,046000
摘    要: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企业破产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企业破产法")同时废止,一部规范企业有序退出的法律诞生了.

关 键 词:规范  企业破产法  有序退出  退出市场  法律  人民共和国  中华  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十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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