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宁南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四权”和“四效” |
| |
引用本文: | 马春江,田霞.浅谈宁南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四权”和“四效”[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1(4):61-61. |
| |
作者姓名: | 马春江 田霞 |
| |
作者单位: | [1]西吉县林业局 [2]西吉县将台林业工作站宁夏西吉756200 |
| |
摘 要: | 宁夏属国家生态脆弱区,林木资源总量低,并且大部分集中在南部山区,干旱少雨,苗木造林成活率极低,造林成本较我国南方省区高出数百倍。高成本低收益,加之长久以来大部分荒山林地权属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畅,很少有企业和个人投资绿化造林,只能依靠国家有限的水土治理项目资金、生态补偿基金造林,后期管护成本极高,且无保障。所以,其林改内容和预期效益不同于其他省区。
|
关 键 词: | 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工作 宁南山区 生态脆弱区 造林成活率 造林成本 南方省区 资源总量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