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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免收5个月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摘    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我国将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根据通知,此次免收5个月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

关 键 词:出入境检验检疫  商品检验检疫  有关问题  检验检疫机构  出境人员  财政部  预防接种  集装箱  企事业单位  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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