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国外(地区)金融支持中小型实体经济的情况(一)菲律宾——过于集中、布局不合理、金融创新不足及担保体系不完善等四大因素导致金融改革后金融支持中小型实体经济收效甚微。菲律宾在上世纪80年代进行金融改革后,金融机构的业务功能得以拓展且更规范,但专业化程度降低,支持实体经济收效甚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银行过于集中,阻碍资金流向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金融自由化改革后,菲律宾银行集中和垄断日益增强,后果之一就是促进了垄断价格的实行,致使银企集团所有者获得了高额垄断利润。虽然菲律宾政府在717号法和6977号法中要求所有金融机构把25%的增量贷款发放给农业部门(也可购买政府债券来代替)和把10%的贷款发放给小企业。但由于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高交易成本,加之从贷款中获得的收益低于垄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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