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国有企业出资人财务监督缺位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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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长春 伍中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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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会计学院,100084 2. 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41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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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为了弥补国企出资人缺位所导致的财务监督弱化,政府推行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财务总监制或稽察特派员制。比较分析这三种财务监督的方式可见,会计人员委派制适用于非企业单位和机关;财务总监制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稽察特派负制改为外派监事会制,不仅是把政府行为转变为代表国有资本所有者的企业行为,而且更适用于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监督。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国企出资人财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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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出资人 财务监督机制 会计人员委派制 财务总监制 稽察特派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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