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婚共同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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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翠秀.论非婚共同收养[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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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翠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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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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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江夏学院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基金(JXS2013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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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收养作为一种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身份行为,其具体的制度设置须符合社会价值需求。现代收养法的社会价值从传统的立嗣文化向社会福利转型,在此大背景下拓宽收养途径,创新收养方式,突破夫妻共同收养,引入非婚状态下的共同收养,有其现实意义。但同时,非婚状态下的共同收养与传统的夫妻共同收养有诸多不同,不仅要在具体的模式设计上保障收养各方权益,也需要在法律层面有正当的法律支撑,方能体现制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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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婚共同收养 制度价值 模式设计 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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