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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学报》体例规范
摘    要:正一、题名题名应简明、确切,能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二、作者和工作单位署作者真实姓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隔开;工作单位用全称注明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不同单位作者在姓名右上角及相应的单位前加注数字序号。如:王晓明~1,肖力~2(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市,100088;2.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福建厦门,361005)。凡是出自国家、省部级基金及其他重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如,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96BGL01)。三、摘要摘要是指正文内容简短的精确的表述,而非写作手法,无须补充解释或评论,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以第三人称表述,避免出现"本人认为"、"作者指出"等类词语表达,一般在200字左右。四、关键词选取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有专指性的术语3-5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

关 键 词:关键词选取  作者真实姓名  省部级基金  单位作者  数字序号  社会科学规划  专指性  正文内容  王晓明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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