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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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茂旺.浅谈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合同管理[J].时代经贸,2009(9):88-8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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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茂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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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南矿业集团安装工程分公司,23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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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乖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量清单是按照“量价分离”原则,宜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只有工程量比较明确时才可选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计价风险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合理分摊。材料价格风险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涨跌;政策性调整类风险承包人不应承担;管理费、利润的风险部分全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合同价款中调整清单工程量必须约定调整范围和幅度。对应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也作出相应的下调或上浮的规定,以此来控制不确定性的风险。施工合同争议的决应在合同中明确,效率优先是施工合同争议处理的一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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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程量清单 合同管理 浅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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