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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监督管理使用农村“两工”
引用本文:董建平.规范监督管理使用农村“两工”[J].农业经济问题,2000,21(1):58-58.
作者姓名:董建平
作者单位:重庆市垫江县农业局 垫江 408300
摘    要:农村“两工”是指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农村义务工是农民承担的用于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的劳务;劳动积累工是农民承担的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的劳务。对农村“两工”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然而,在一些地方不正确使用“两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1)用途不规范。农村义务工只能用于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校舍等,劳动积累工只能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但是有的乡(镇)将每个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义务工全部用于民工建勤,有的村用积累工修建学校、村…

关 键 词:农村义务工  劳动积累工  监督管理  中国  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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