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知识产权这一概念最早由18世纪德国的学者,之后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普及,但对于其定义一直处于莫衷一是的状态。广义的知识产权,在定义范围时,便会有不同的划分方法,由此产生争议。而狭义或者说传统的知识产权,则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两部分。而认为传统知识产权主要包含专利权、商标权与版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各国的意见是比较一致的。知识产权法律特征是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具有的法律上独有的特征。研究它的特征有助于帮我们对它的理解,更好地加以利用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主要包含专有性、地域性两个个方面。一是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的专有性,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有时候我们也称垄断性,但实际上与垄断法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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