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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制约 责任分明
引用本文:纪华.互相制约 责任分明[J].中国金融,1982(1).
作者姓名:纪华
摘    要:人民银行吉林省桦甸县支行,过去现金收付差错率较高,而且往往发生了差错找不到原因,查不清责任。针对这些问题,桦甸支行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出纳制度作了一些必要的补充,使之既能互相制约,又责任分明。第一,增设整理台,实行再复点制。凡是收进的款项,不经整理台人员再复点,一律不准对外支付。第二,点完的款必须签章。凡是入尾箱款或串换零把款,都必须当时清点,换上自己的纸条,加盖本人名章,尾箱内不得存放别人的零把钱。第三,收付时要按券别明细表仔细核对,付款填券种背书,兑换零钱要填写兑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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