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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因公”搞报复 六法盲集体入班房
作者姓名:王松  李群
摘    要:村民拒绝缴纳河工款,的确损害村集体利益,对此本应通过打官司等法定途径催要,但江苏省铜山县某村的几名村干部却因此对欠款的村民进行报复,不仅造成了7000余元的经济损失,还分别被法院判处或决定执行了4个月到11个月不等的拘役。2002年11月14日晚,铜山县某村支书王某与该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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