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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制和民营化之间:改革的顺序选择--以电信行业改革为例
引用本文:斯科特·沃尔斯顿,费丽萍,孙宽平. 在规制和民营化之间:改革的顺序选择--以电信行业改革为例[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3, 4(3): 69-78,23
作者姓名:斯科特·沃尔斯顿  费丽萍  孙宽平
作者单位:1. 世界银行发展研究组
2.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3. 中央编译局
摘    要:改革顺序的选择问题是多年争论的焦点。1990年代早期,许多西方顾问从市场制度将随民营化自然确立的假设出发,极力鼓动东欧国家和前苏联迅速推进民营化。随后,人们才认识到并强调在民营化之前先行确立能促进竞争的制度框架的重要性。直到现在,对这场争论的经验性分析尚付阙如。本文试图通过电信行业改革顺序效果的检验来填补这一空缺,允其是检验了先于原垄断企业民营化之前建立监管机构这种做法的实际效果。文章从中得出了与目前流行的观点相一致的结论,即在那些先于民营化分别确立监管机构权威的国家里,电信行业的投资、安装电话的透明度、移动电话普及率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增长。在比较中,作者进一步发现,投资者也更愿意把资金投向那些确立了规制权威的国家的电信企业,这种投资意愿的增长与投资者在管制规则不确定的国家中的投资需要额外的风险补偿是一致的。

关 键 词:电信行业 改革顺序效果 垄断企业 民营化 监管机构 电信企业 投资意愿 投资者 监督管理 国有企业
文章编号:1003-3947(2003)03-0069-10

Regulation and Privatization in Telecommunications Reform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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