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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药品招标采购“黑名单”制度
摘    要:浙江省近日向该省所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下发了《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良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浙江省将建立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不良数据记录库,凡在招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的当事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并被追究相关责任。

关 键 词:“黑名单”制度  药品招标采购  浙江省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药品生产企业  不良行为  医疗机构  数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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