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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出口退运“零税负”
作者姓名:李远方
摘    要:<正>在新发展格局下,外贸发展面临新形势,跨境电商既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贯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引擎。为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符合规定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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