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其风险化解和转型升级亟需体制改革的强劲动力,同时,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需要农村信用机构发挥重要作用。可以说,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已经成为决定我国农村金融业发展的关键。自从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其主管机构多次变更,但以县级联社法人的组织体系仍然是目前主要的组成部分。省联社作为省级管理机构,身份和地位都存在较大问题。下一步应该怎样改革,如何理顺省联社与县联社的关系,已经成为影响未来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在202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必须保持农村信用社、县级农商行法人地位的稳定。“十四五”期间,应进一步加快省联社的改革,强化省联社服务职能,缩减管理职能,促使县级信用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农村金融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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