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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农村社会的宗子法与祠堂祭祀制度 --兼论徽州农村宗族的整合
引用本文:刘淼. 传统农村社会的宗子法与祠堂祭祀制度 --兼论徽州农村宗族的整合[J]. 中国农史, 2002, 21(3): 81-88
作者姓名:刘淼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人文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基金项目:本文系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十五"规划项目
摘    要:传统中国农村中的社会组织,乃是以宗法制度为其组织框架,并在农村社会中发挥支配性作用。本文通过对江南地区尤其是存有大量档案文书的徽州地区的宗族组织进行考察,认为宗族组织的兴起,当与“敬宗”活动有密切关系,家“宗”的社会地位的提高,对于明清时期地方农村社会的整合有深刻的意义。惟为说明宗法的社会含义,本文集中就宗子法的基本内容、徽州地方社会的宗法观念与习惯做法、“始祖”确立的意义与祠堂制度之关系、“进主”制度与祠堂祠产制度的关系诸方面进行论述,以求对传统社会中的农村组织制度有新的认识。

关 键 词:祠堂祭祀制度 宗族 中国 古代 农村社会 宗子法 徽州地区 始祖 进主制度 祠堂经济

The System of Patriarchal Clan and Offering Sacrifices to Ancestors in Ancestral Temples in Traditional Chinese Rural Socie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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