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提请相关部门对欧盟电子电器新豁免清单应积极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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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辛华.国家质检总局提请相关部门对欧盟电子电器新豁免清单应积极提出意见[J].监督与选择,2006(1):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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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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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监督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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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盟委员会将对RoHS指令的豁免清单进行更新,并已将2005年9月2日至10月28日确立为征求意见期。鉴于RoHS指令对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的重要意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提请相关部门、出口企业、行业商协会和研究机构等相关利益方认真研究这份新的豁免清单,结合实际积极提出意见,争取使RoHS指令对我国电子电器设备出口欧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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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质检总局 欧盟委员会 电子电器 豁免 清单 部门 ROHS指令 产品出口 出口企业 研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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