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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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强.外国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商务财会,2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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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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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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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一、各国制订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情况目前,世界各国所制定的会计制度针对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我们知道,小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与大企业的是不同的。因此,小企业及其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和有关咨询服务人士对于财务报表的标准以及要求与现行制度有所不同,很多人认为大企业设计的标准不适合小企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1976年专门发布了《关于小企业根据公认会计原则提供的报表》。1994年,新西兰的特许会计师研究会发布了不同财务报表的框架,包括在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方面针对小企业所作的特别规定。1996年,FASB发布了第126号公告“非公众公司在金融工具方面的例外规定”。1997年,英国会计标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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