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
| |
引用本文: | 万国民.论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的主体和对象[J].公共支出与采购,2007(7):34-35. |
| |
作者姓名: | 万国民 |
| |
摘 要: | 一、关于监督主体的构成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体系中的监督主体。主要由财政部门的专门监督机构、业务管理机构和国库支付机构三个方面构成。专门监督机构是财政部门专司财政监督职责的机构,目前,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进行专项检查。业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从事业务的日常管理,但是也负有日常监督的职责,
|
关 键 词: | 财政监督体系 公共财政框架 专门监督机构 监督主体 财政部门 管理机构 监督职责 专项检查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