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託收承付结算可以吸取旧银行的某些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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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哲生.办理託收承付结算可以吸取旧银行的某些做法[J].中国金融,195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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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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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从非现金结算和结算放款两个暂行办法推行以来,全国各地在办理異地託收承付结算和销货结算放款中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主要表现在放款调整期、调整额和办理结算放款等方面。但是,由于託收承付结算方式有不少的好处,企业还是乐于采用的,因此託收承付结算方式在異地结算中已经占到很大的比重,而且目前办理託收承付结算放款的也很多。如果解决了上面这些问题,就会进一步地使结算和放款办法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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