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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管理费不再收取
摘    要:《北京工商管理》编辑部: 我单位是一家根据《公司法》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当地工商所将之列入私营企业,并按1.2万元/年一次性征收工商管理费,同时要求加入私企协会,并交纳会费。可是《公司法》中只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并没有私营、集体、国有、股份制等之别。为了澄清概念,我向有关人员咨询,回答的结果大相径庭: ①有的将有限责任公司列入私企,有的并没有将之列入私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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