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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公共产品与非营利组织刍议
作者姓名:吕江  孙淑云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法学院,太原,0300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世界银行卫生八项目英国赠款项目
摘    要:准公共产品是介于纯公共产品和市场产品之间的一种公共产品,无论是市场提供还是政府提供,都存在着失灵;基于此,非营利组织得以产生和发展.非营利组织弥补了市场和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的各自缺陷,改善了社会福利的有效提供,推进了人类生存质量的提高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政策与法律环境还欠缺,有必要在推进政府体制改革的同时,落实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措施,同时,完善非营利组织健康发展的相关立法.

关 键 词:准公共产品  非营利组织  政府  市场  政策与法律  准公共产品  非营利组织  相关立法  组织健康  完善  政策支持  政府体制改革  政策与法律环境  组织发展  协调发展  社会福利  生存质量  人类  有效提供  改善  缺陷  市场和政府  存在  市场提供  市场产品
文章编号:1004-972X(2007)02-005-03
修稿时间: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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