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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不具备行政诉讼案件被告主体资格
作者姓名:赵胜利
摘    要:[评析]根据《劳动法》第81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而不是经批准设立的行政机关。根据仲裁委的这一组织性质,仲裁委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被诉主体范围。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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