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业主自管物业项目的利弊
作者姓名: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作者单位: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摘    要:<正>《物权法》颁布后,其八十一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的规定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围绕这一问题的讨论也不断增多。2007年5月18日下午,羊城晚报和广州市

关 键 词:物业项目  业主  利弊  自行管理  《物权法》  附属设施  服务企业  建筑物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