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不对等债权债务抵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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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静.关于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不对等债权债务抵销问题[J].审计与理财,2002(Z2):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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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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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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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集团公司中,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合并范围内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应全部予以抵销,使得合并后报表只反映对外的债权债务.比如,一母公司甲拥有一全资子公司乙,甲的其他应收账款中,包括乙应付的2000.00元,而乙的其他应付款中,也包含甲应收的2000.00元.进行合并时,作抵销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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