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研究 |
| |
引用本文: | 丁国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问题研究[J].经济论坛,2002(3):36-37. |
| |
作者姓名: | 丁国良 |
| |
作者单位: | 中国地质大学 |
| |
摘 要: |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具有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在法律上导致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共同产生。从另一方面讲,侵权责任为不法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违约责任为债务人不履行契约上义务而生之责任。若债务人之违约行为同时构成侵权行为之要件时,即发生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在任何契约关系中均可发生。责任竞合是以不法行为人(债务人)角度观察而产生的概念;而请求权竞合是以受害人(责任人)角度观察而产生的概念。两者在一般情况下具有共同的内容,只是观察的角度不同而已。可以说,责任竞合与请求权竞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
关 键 词: |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竞合问题 中国 法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