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财会制度中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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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明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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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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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题之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是什么?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反税法规定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3.提取法定公积金;4.提取公益金;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显然,税后利润分配的第2项内容──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指的是超过用所得税前利润抵补亏损期限,仍未补足的亏损。如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是,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被没收的财物损失,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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