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征收不力最后害了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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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祝小东.土地增值税征收不力最后害了谁?[J].上海房地,2014(4):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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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祝小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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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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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5年发布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后,直到2007年2月1日起,国家才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当前,中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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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增值税 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经营企业 国有土地使用权 超额累进税率 2007年 销售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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