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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送达程序违规有故旷工不应除名
作者姓名:张俊强  张敬才  董文松
摘    要:孙某系某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职工,1985年2月到该公司工作。孙某叔父是一级伤残军人,无子女,孙某从小过继予叔父。其叔父1994年以前由孙某的妻子照顾,其妻重病后,卧床不起,没有办法孙某只好于1995年1月向公司请假照顾叔父,公司准许了孙某的请求,双方未约定假期期限,一直到2003年2月20日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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