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标准逾期未复审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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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振祥,吴跃华.食品企业标准逾期未复审如何处理?[J].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3(3):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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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振祥 吴跃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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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漳州市质监局 2. 南靖县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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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2012年12月21日,福建省甲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检查中,在Y食品有限公司发现一款食品的包装袋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编号为Q/MLZS03-2008。经调查,Y食品有限公司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标准实施日期是2008年11月15日,至检查之日,企业标准未经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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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标准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 有限公司 复审 福建省 标准化管理 逾期 标注 无标准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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