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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法二审:私募监管生变
摘    要:历时3年多的新基金法在相关方妥协中走进二审.10月23日,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安民作了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根据披露的信息,二审稿增加了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财产所遵循的规则及风险防范的规定;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财产投资范围以及对基金管理人的规范等作了调整;进一步明确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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