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制定《林业部直属事业单位编报综合财务收支计划的几项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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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为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收支,集中财力,全面合理,童入为出地统筹安排本单位的各项事业计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是本单位具有法规性的最高年度计划。凡需使用资金的各项事业活动,都不得超出本计划范围,以确保不出现赤字。综合财务收支计划由财务部门负责编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交财务部门执行。在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上级核定或增减预算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但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改。三、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详细编制。收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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