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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摘    要:财政部、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12月11日,财政部、国资委向有关中央企业印发《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包括总则、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与核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附则共四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据国资委网站12月17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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