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的存款利息亟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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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令谋 廖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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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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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建设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主要来源于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即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的沉淀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支付给职工公积金存款利息的差额。得自1996年至今,央行已连续七次下调了存贷款利率,上述利差从1996年的4.14%降低为现在的0.18%,不仅无法建立借款风险准备金和建设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就连管理中心日常开支都保证不了。因而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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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房公积金 沉淀资金 存款利率 风险准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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