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窝藏、包庇罪的立法弊端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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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一龙.浅议窝藏、包庇罪的立法弊端及其完善[J].魅力中国,2011(15):237-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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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一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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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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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法关于窝藏、包庇罪的规定有明显弊端,主要表现在将该罪的犯罪主体规定为一般主体,此规定违背了法律的人道价值、违背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违背了期待可能’陛理论、违背了我国的法律传统和当今世界的立法潮流。本文在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合理借鉴的基础上,参照国外经验,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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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窝藏:包庇罪 立法弊端 法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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