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上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5年至1996年6月,此阶段主要是开展试点工作。1995年初,市国资办转发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同时根据本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特点,相应增加了有关指标,对已授权的10多个授权经营公司开展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点工作。1995年10月,由上海国资委委托市国资办与12家授权经营公司负责人签订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被新闻界喻为上海国有资产有了首批"掌门人"。第二阶段:1996年6月至1998年为规范考核工作阶段。1996年6月,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上海市国资委颁发了《上海市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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