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约策 标本兼治──宁明县减轻农民负担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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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春友,黄平宇.以法约策 标本兼治──宁明县减轻农民负担的做法[J].广西农村经济,19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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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春友 黄平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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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明县农经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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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宁明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方针、政策的同时,积极组织县物价局、审计局、监察局等有关单位,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标本兼治,较好地巩固了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的成果,连续几年把农民负担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到1996年全县农民人均负担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8%,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其主要做法是:一、六项治本1、深入宣传,从思想上“减负”。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党、全社会对农民负担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形成全社会的减负氛围。近几年来,全县先后开办减负培训班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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