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八不准”补充“五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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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子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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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焦作市审计局为认真贯彻执行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工作八项纪律》 ,近日出台了《审计工作八项纪律的五项补充规定》 :一、下县 (市、区 )审计住宿 ,由审计组自行安排 ,一般住县 (市、区 )招待所 ,费用据实结算。二、就餐原则上在招待所吃自助餐 ,据实结算 ,个人每天付费5元。三、下县审计一般乘坐公共汽车 ,原则上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 ,如确实需要 ,经领导批准 ,按出车成本付费。四、下点审计 ,原则上使用局下发的IC卡 ,在市区审计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 ,特殊情况确实需要 ,经审计组长批准 ,费用据实结算。五、下点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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