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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引用本文:马凯,王众孚,李长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令——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J].中国棉麻流通经济,2006(6):6-12.
作者姓名:马凯  王众孚  李长江
作者单位:[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
摘    要:为加强棉花市场监督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对《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编者按]

关 键 词:《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棉花加工  资格认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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