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企业经济核算模式 |
| |
引用本文: | 杨正良.苏联企业经济核算模式[J].企业活力,1991(3):17-17. |
| |
作者姓名: | 杨正良 |
| |
摘 要: | <正> 1987年颁布的苏联《国营企业法》规定,企业根据完全经济核算和自筹资金原则进行活动。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社会活动以及劳动报酬,都依靠劳动集体所赚得的资金来实现。企业用销售产品、工程或劳务所获得的收入补偿自己的物资消耗。利润或收入是经济活动的综合指标。企业应当把部分利润用于完成对预算、银行和上级机关的义务。另一部分则完全归企业支配,这一部分连同劳动报酬资金组成企业的经济核算收入。集体的经济核算收入是企业的生产发展和社会发展及劳动报酬的来源,由企业支配,自主使用,不得没收。
|
关 键 词: | 企业 经济核算 苏联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