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准泊车”谈起——兼谈公共场所、出版物及媒体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宋颖桃.从“不准泊车”谈起——兼谈公共场所、出版物及媒体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08(7):200-201. |
| |
作者姓名: | 宋颖桃 |
| |
作者单位: | 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西安,710032 |
| |
摘 要: | “泊”字指水路交通工具的停靠,一般不用于陆路和空中交通工具的停靠,当意义引中为停留时,一般用于指人,如“漂泊”、“憩泊”。从文字的角度分析,汉字是一种典型的意音文字,“泊”字从水,因此,“泊”字在语义上适用于水路交通工具的停靠。可以看出“不准泊车”的公共警示语;“不准”放在公共场所,违背了汉语的语用规则,“泊车”的组合违背了汉语的语义规则。我们在很多场合看到的“请勿停车”的警示语则考虑到了语言使用的相关因素,搭配恰当,委婉得体。
|
关 键 词: | “不准泊车” 媒体 语言 规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