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船用产品检验发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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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复中.浅谈船用产品检验发证工作[J].船舶物资与市场,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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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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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船舶检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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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船舶检验局和中国船级社内都设有一个船用产品检验部门,他们负责对船用产品进行检验发证。这是在履行1963年10月7日国务院经字671号文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章程》第四条赋予他们的职权,也是实施1993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09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八条规定。所以,对船用产品的检验发证是依法行政和以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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