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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管理工作记事(2011年11月)
摘    要: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发出《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的保安员资格考试费标准,由所在地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其中理论考试每人不得超过40元。7日山西省物价局发出《关于规范我省地税系统普通发

关 键 词:有关问题  资格考试  收费标准  考试机构  物价局  国家发展  保安员  公安机关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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