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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摘    要: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终于有了说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日前裁定“解百纳”商标为张裕所有,而非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也就是说,其他葡萄酒企业的产品将不能出现解百纳字样。

关 键 词:商标评审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知识产权案  葡萄酒企业  通用名称  葡萄品种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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